公司全称:黔东南州龙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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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黔东南州龙江河流域综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黔东南州龙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贵州省龙江河流域规划
(2)规划范围:包括龙江河流域所有河流,主要为龙江河干流、龙洞河、亮溪河、路溪河、跳岩河、新安河、异溪河等支流,涉及施秉县、镇远县、岑巩县、石阡县和玉屏县,流域面积11714km2。
(3)规划任务:流域内干流河段开发任务:防洪、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与水资源保护、山洪灾害防治、水力发电、航运等以及流域水利管理。
(4)规划内容:建蓄水工程27 处,中型水库5座(下溪、都素、天印水库),小(1)型水库8 座,小(2)型水库14 座,山塘29 座,新增和改善灌面共107280 亩;新建提水工程1 处,新增和改善灌面共7600 亩。
二、规划实施主要环境影响
龙江河流域规划通过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与水土保持规划,可保障防洪安全,提高治涝标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安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促进生态建设,改善山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供水、灌溉规划,可保障城乡饮水安全,满足供水要求,提高灌区经济、环境效益。通过水力发电规划,可加快水能资源开发,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满足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要,减轻燃煤带来的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通过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可保障水体水质和生态环境用水,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水量和水质要求;可舒缓治理开发对生物生境,生物多样性和完整性的影响。通过流域综合管理规划,可建立起高效的跨部门和跨地区协调机制、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水质、水量和水生态环境信息的联合监测和采集,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规划的实施也将改变流域内部分河段的水文情势;降低部分水体稀释扩散能力;减少部分耕地、林地;梯级规划的实施将产生河流生境改变和大坝阻隔,对水生态系统尤其是鱼类带来不利影响;部分规划涉及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三、减缓不利影响的主要措施
本规划环评从预防、最小减量化、修复补救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来降低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如下:加强上游污染源(特别是重安江污染源)治理,降低下游水库发生富营养化风险;对高坝大库采取下泄低温水减缓措施;要求各水库下放生态环境用水缓解对下游水生生态不利影响;修建鱼类增殖站、过鱼设施、划定鱼类栖息地保护河段等降低规划实施对鱼类的影响等。并且对规划提出了优化调整建议。
四、初步评价结论
总体上,本流域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保护与开发,协调生态与发展,平衡总体与局部,兼顾当前与长远,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在认真落实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水土保持规划及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后,除部分项目涉及生态敏感区存在一定生态制约因素外,大多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预防或舒缓。规划的实施将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崂嘉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11号
联系人:邓雅天 电话:1525187977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内容包括:
(1)您认为贵州省龙江河流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2)您认为贵州省龙江河流域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3)您最关注哪些规划内容?
(4)您对规划实施有哪些建议,对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规划编制组织机构或环评单位,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黔东南州水利投资公司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