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称:贵州省乌都河流域综合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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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贵州省乌都河流域综合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贵州省乌都河流域综合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省乌都河流域综合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贵州省乌都河流域综合规划
(2)规划范围:乌都河流域1997平方公里,包括乌都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涉及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水城县和黔西南州普安县共2市(州)3县。
(3)规划任务:流域内干流河段开发任务:防洪、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与水资源保护、山洪灾害防治、水力发电、航运等以及流域水利管理。
(4)规划内容:规划新建水源工程14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3座(其中鱼洞坝、朱昌河水库在建)、小(1)型水库5座、小(2)型水库5座,水库工程总库容2.5117亿立方米,年供水量2.5327亿立方米。
二、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环策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11号
联系人:邓雅天 电话:15251879772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内容包括:
(1)您认为贵州省乌都河流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2)您认为贵州省乌都河流域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3)您最关注哪些规划内容?
(4)您对规划实施有哪些建议,对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规划编制组织机构或环评单位,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盘县水务局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