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称:《望谟县巴艾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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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望谟县巴艾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望谟县巴艾水电站位于望谟县乐旺镇乐旺村、红水河支流桑郎河中上游,坝址以上集水面
望谟县巴艾水电站位于望谟县乐旺镇乐旺村、红水河支流桑郎河中上游,坝址以上集水面积278km2,多年平均径流量1.44亿m3,多年平均流量4.58m3/s;老厂房位于大坝下游1km右岸,下发电厂房距巴艾老电站1km右岸,水库正常蓄水位670.9m,总库容2万立方米,死库容1万立方米;本电站于1976年10月开工建设,又分别于1998年、2001年年进行增效扩容改造;2005年进行更新改造,2009年再次增容改建,2013年完成水毁修复工作,装机容量1060k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查阅:
报告书及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shuiluyuan.cn/
纸质报告书可联系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查阅。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任何与本工程环境影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司期间将填好的意见表发送至邮箱185715662@qq.com;或邮寄至望谟县发电总公司。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望谟县发电总公司
联系人:甘经理 联系方式:13595937785
环评单位: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电话:1814351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