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称:施秉县白头旺水库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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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为了让社会公众了解本电站建设情况,特别是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现正式公示《施秉县白头旺
为了让社会公众了解本电站建设情况,特别是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现正式公示《施秉县白头旺水库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一、环评报告书概述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白头旺水库工程位于施秉县杨柳塘镇白头旺村上游2km、台拉河中下游,利用白头旺水库工程生态流量、新建发电引水系统和发电厂房,装机容量4500kW(2×2000kW+1×500kW),年利用小时3700h,多年平均发电量1665万kWh,工程建设总工期12个月,工程投资4269.29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在施工期,生产废水、粉尘及废气、噪声等可能影响施工区的环境质量;发电厂房开挖、产生土石弃渣,将占压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在营运期,水轮发电机组引水运行,改变水库库区和坝址下游水文情势。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求
针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提出废污水处理措施、环境空气质量保护措施、噪声控制措施和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坝址下游生态流量和改善水文情势条件。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电站直接利用白头旺水库工程的水库库区、挡水建筑物和配套工程,新建发电引水系统和发电厂房,装机容量4500kW,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本电站属于“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对《黔东南州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9】92号)的“整改类”,应该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切实强化小水电项目环评管理的通知》(黔环通〔2019〕71号)需完善环评手续。
本电站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自然环境方面,工程施工和电站运行等活动对水库库区、坝址下游水文情势造成一定影响,但是通过水库调蓄和电站调度可以减缓或改善水文情势。总体上,本电站对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存在制约工程开工的环境因素,本工程建设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二、环评报告书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的网络链接:
http://www.shuiluyuan.cn/show-15-220-1.html
2、查阅纸质报告书:
直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电话联系,按时约定时间,均可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1、贵州省境内的科研院校,黔东南州境内的企业公司,施秉县境内的乡镇、村组。
2、贵州省境内的生态、环保专家和技术人员,榕江县境内和本电站涉及乡镇的公众居民、常住人员。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网络链接:
http://www.shuiluyuan.cn/show-15-220-1.html
2、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个人)
3、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团体)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电子邮件(76752790@q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提倡单位和个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地址或工作单位,以便建设单位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30日
七、联系和反馈信息
①建设单位:黔东南州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邮编561600);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855-8257607。
②环评单位: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邮编550081);联系人:孙工程师,电话:18985191229。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个人)
http://www.shuiluyuan.cn/uploadfile/2020/0626/20200626105630833.docx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团体)
http://www.shuiluyuan.cn/uploadfile/2020/0626/20200626105654529.pdf
附件3:施秉县白头旺水库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http://www.shuiluyuan.cn/uploadfile/2020/0626/202006261057114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