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榕江县岑王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岑王水库工程位于榕江县朗洞镇平地村境内,是《贵州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水源工程。建设任务为农田灌溉和朗洞镇镇区及周边各村寨人畜供水,正常蓄水位639m、相应库容216.0万m3,死水位为658m,死库容46.7万m3,总库容272万m3,水库规模为小(1)型;水库设计供水能力367.3万m³/a,其中集镇供水量44.1万m³/a、农村人畜供水量15.4万m³/a、农灌供水量307.8万m³/a),总投资4405.35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黔东南州榕江县水务局
通讯地址:黔东南榕江县兴榕街64号
邮 编:557200
联系电话:0855-6622080
三、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98517189
四、公众参与有效时间
有效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11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环评承担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