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5417929 1129422384@qq.com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来源:    点击:

    公司全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公司地址:

    网站地址:

    联系方式:

    公司类型:

    公司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2)规划范围:黔东南州行政辖区范围。
    (4)规划内容与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供水安全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河湖健康保障、涉水事务监管四大体系。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达到18.2亿m³左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以上;城乡供水保障和抗旱应急能力明显增强;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4.78万亩;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均下降1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比重分别控制在0.75%和1.5%以内;涉水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加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集中连片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水电绿色改造,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250km²以上;完善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建设,推进黔东南州水资源保护法律建设,全力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实现制度治水、制度管水。
    二、规划单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
           环评单位: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评价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11号
           联系人:孙显春(18985191229)
    三、公众意见表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76752790@qq.com)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规划编制组织机构或环评单位,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