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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水县东风湖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习水县东风湖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将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县城西南部东风湖水库及其周围区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风湖系统治理工程、朝阳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山林生态修复工程、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等五个部分。其中东风湖系统治理工程主要是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建设、土壤修复和渔塘治理;朝阳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是清理清淤,生态护岸修建和生态复绿;山林生态修复工程主要是山体修复和植被复绿;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主要是农贸市场改造和配套设施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主要是环湖生态廊道修缮和活动设施建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
    1)东风湖系统治理工程
    (1)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
    污水收集管网施工期将产生施工废水、粉尘、噪声和弃渣等方面的影响。本报告针对影响性质提出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废污水后回用;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定期洒水降尘;布置隔声设施等措施。工程施工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即消除。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建设施工噪声为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类比此类项目,施工噪声在60~80dB之间,噪声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占地类型均为耕地,不涉及自然植被,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避免随意堆放影响周围环境。本项工程设置6个污水处理站,在正常工况下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习水县污水处理厂,对环境无影响。4号污水处理站事故情况下污水未经处理进入大河沟会导致大河沟水质超标。
    (3)工业厂房拆除
    本项目对主要对水井沟和老虎沟的两处洗煤厂进行拆除,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及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行驶噪声及扬尘影响。区域声环境属于1类区,声环境超标,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活动结束噪声影响即消失。工程拆除建筑物较少,工程量较小,投入施工的运输车辆及厂房拆除机械数量较少,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氢化物相对较小,对评价区环境空气影响有限。
    2)河道清淤工程
    清淤活动促进了东风湖水体~底泥系统内的泥水混合和交换,导致底泥有机质、TP和TN的释放,造成水质污染。工程施工过程中清淤底泥预计约84300m³,清淤底泥外运至弃渣场堆存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作业扰动东风湖河床底,破坏原有的底栖生境,对库区的水生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3)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
    本工程施工期污染影响主要体现在生活污水、扬尘和噪声等方面。施工废水通过修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车辆冲洗等,不外排,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工程在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措施,避绕人口密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等,对沿途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东风湖国家湿地公园声环境功能为1类,工程施工对东风湖国家湿地公园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活动结束噪声影响即消失。
    本工程施工占地造成91.30t的植被生物量损失。施工区域无保护动物分布,且动物适应环境变化能力较强,施工初期便逃离到施工区周围生境,施工对其影响较小。
    三、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降尘措施、降噪措施,保护施工区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在工程运行期,对工程周边陆生动植物加强保护,恢复植被,加强环境保护。
    四、评价结论
    本工程秉承习水县城市上位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各片区发展的具体定位,针对县城环境保护及修复,解决东风湖水污染问题,缓解和弱化城区河道淤堵、水生态环境受损的现状问题,提出农村污水治理、东风湖水生态修复、区域植被修复、工业场地拆除恢复等工程,建立和完善水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体系,打造水质达标的清洁、健康、活力水体,构建稳定健康的水生态系统,实现水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建立以水为载体的水景观及水文化体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工程属于公益性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规划,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对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清理淤泥,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减缓,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本工程建设是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习水县范围内的公众,重点工程建设区东风湖周边的公众。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网络链接:http://www.shuiluyuan.cn/
    2、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电子邮件(1071872920@q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八、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习水县城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木楠村华润大道华润写字楼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18608521123
    九、环评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
    邮    编:550009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13765137056
    十、公众参与有效时间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