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贵州省石阡至玉屏(大龙)高速公路(变更)正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居民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贵州省石阡至玉屏(大龙)高速公路起于石阡县大沙坝乡龙硐,经过花桥、青阳、平庄、凯本、天马、大有、朱家场、终点为天星镇河塘,工程全长81.351公里,总投资119.098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方可外排进入周边自然受纳水体或回用,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建设期间,已严格按照原环评阶段提出的声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实施。沿线营运近期和中期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23处敏感点提出了降噪措施。运营期沿线各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分别采用垃圾池、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现有垃圾处理场处置。临时占地破坏的植被,在工程建设完成后,通过表土回填及绿化补偿等方法使植被得到恢复。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保护措施
桥梁处设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方可外排进入周边自然受纳水体或回用。服务区设置油烟净化器,沿线营运近期和中期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23处敏感点提出安装声屏障降噪措施;根据本工程可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了生态影响的避免、削减和补偿等措施。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中重点实施的项目,同时,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涉及到的生态敏感区域征求了主管部门意见,并在现阶段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各项专题报告或方案,下阶段将根据各项专题报告或方案落实相关措施。所以,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认为,本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和各项专题报告提出的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石阡县、岑巩县和玉屏县范围内的公众。
六、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网络链接:http://www.shuiluyuan.cn/
2、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电子邮件(1172725538@q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9月26日~10月13日。
九、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省中交玉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泉都街道办事处临江社区佛顶山北路615号
邮 编:555100
联系电话:0856-7659956
十、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A座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18567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