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认识程度,以及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受影响区域居民的意见,评价工程建设前后环境状况的变化和影响以及环保措施的实施效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以期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有利于平塘县茅草桥水电站工程的环境管理工作决策的科学化,为其它水电工程建设提供借鉴。
一、公示内容
《平塘县茅草桥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网络链接为:
http://www.shuiluyuan.cn/uploadfile/poster/2024/M-BAOGAOSHU.pdf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信函等方式联系贵州吉森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内的各级单位、团体或公民。
三、公众提供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直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出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申请参加公众参与座谈会,提出对规划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请自行下载,个人和团体。
http://www.shuiluyuan.cn/uploadfile/poster/2024/M-GONGZHONG.docx
http://www.shuiluyuan.cn/uploadfile/poster/2024/M-GEREN.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吉森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经理
联系电话:18585140321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平湖镇新舟新区花园宾馆
公众在提出意见的时候,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欢迎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将开发区规划建设的更加完善。